摘要:酒驾、醉驾!宜春这些人被查处...一直以来,交警对于酒驾都是“零容忍”!可偏偏还是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,酒足饭饱后,把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抛在脑后了,一起来看看近日蜀黍查处的“醉猫”们。6月6日至6月13日期间,高安交警现场查处酒驾58...
一直以来,交警对于酒驾都是“零容忍”!
可偏偏还是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,酒足饭饱后,把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抛在脑后了,一起来看看近日蜀黍查处的“醉猫”们。
6月6日至6月13日期间,高安交警现场查处酒驾58起,其中醉驾1起。
案例曝光
6月6日20时22分许,胡某华驾驶车牌为赣CT***5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高安新街镇恒达利圆盘路段时,遇新街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6月6日20时40分许,王某发驾驶车牌为赣C8***U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安独城镇景东村路段时,遇八景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6月6日21时48分许,黄某明驾驶车牌为赣C8***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安新街镇恒达利圆盘路段时,遇新街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6月8日21时05分许,席某驾驶车牌为浙G3***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安新街镇恒达利圆盘路段时,遇新街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6月8日22时许,李某明驾驶车牌为赣C7***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安建陶基地某陶瓷厂路段时,遇八景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6月10日20时45分许,樊某德驾驶车牌为赣AL***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安八景镇新汽车站红绿灯路段时,遇八景中队民警例行检查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酒驾天天查,切勿心存侥幸,也千万不要觉得自己车技好,喝了酒也没事。
酒后驾驶的危害
01
触觉能力降低
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02
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
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03
视觉障碍
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,视像不稳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、标志和标线。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,视像模糊,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,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。
04
疲劳
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,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交警蜀黍希望各位驾驶员朋友时刻牢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。
来源:畅行高安